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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理事會」針對判刑提出強烈異議_[韓國每日報]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理事會強烈抗議大田地方法院的裁決

[韓國每日報 記者 金炳勳]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攝理教會)理事會,在鄭明析牧師的審判因請求司法迴避而中止的同時,針對法院宣判本教會所屬的女性幹部7年、3年等重刑的判決提出強烈反對,並表達如下立場。


首先,目前鄭明析牧師的審判已經因司法迴避請求而中止,正在最高法院審理中。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對於被指控與鄭明析牧師的性犯罪有關的6名女性幹部的審判仍在繼續,並做出了判決。對於這一審判,我們的理事會深感遺憾,並將通過上訴來還原事實。


本案也存在法律的程序性問題,有司法迴避請求在先,然而法官卻就共犯作出判決,這樣的審判其實並不公正。


第二,這些女性牧師因與牧師鄭明析一起在原告聲稱遭受性騷擾的特定地點而被指控為同謀,但她們堅稱與原告所聲稱的性騷擾無關,並提供了一致的陳述,可是法院並未予以採納。


在今天的一審判決中,涉及到女性牧師們的地點是一個公開場所,原告聲稱性騷擾發生的地點包括運動場帳篷、月明洞的青瓦屋、月明洞的禱告洞和山泉水處,以及316紀念館的接待室等等,這些地點對於所有教會的會員都是公開的,不具任何隱蔽性,因此性騷擾是不可能發生的,任何人只要現場調查就可以知道。鄭牧師的辯護律師團曾要求法院進行現場驗證,但這一要求並未被接受。


第三,根據目前判決結果,可以合理懷疑,法院通過對涉嫌協助犯罪的女性牧師們判處重刑,試圖對鄭牧師的審判產生負面影響。如果這些女性牧師們被判有罪,似乎法院也將採取同樣的程序來判定鄭牧師有罪。


宣教會會員對目前法院程序的不公正性和將女性牧師們視為犯罪組織集團嚴厲判決表示強烈譴責。我們將竭盡一切努力,通過正當手段,為鄭牧師和女性牧師辯護,以證明他們的清白,並提起上訴。


與此同時,大田地方法院的法庭於20日判決第二被告金某,因涉嫌準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命其完成80小時的性侵犯治療計劃。此外,他還被限制在未來10年內禁止從事涉及兒童和青少年機構以及殘障人士福利設施的工作。


民政局局長金某(51歲,女)因協助、教唆準強姦罪被起訴,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命其完成80小時的性侵犯治療計劃,並對其在未來5年內禁止從事與兒童和青少年機構以及殘障人士福利設施有關的工作。


此外,另有兩名教會幹部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和1年6個月,並被法院拘留。


還有兩名其他教會幹部分別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以及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

引用出處: http://www.ikoreadaily.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815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