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進行式

大兒子迷羊回家

大兒子迷羊回家

文:張智偉

過去,我曾經一度離開教會,想脫離信仰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偶然的機會下,我去到中國工作。那時染上了很多惡習,包括喝酒、沈溺於聲色場所之中。在鄭明析牧師人身在中國的同時,我正放縱自己度過享樂的生活。後來,我因為人事鬥爭而被裁員,離開了中國,豈知才隔一天,中國就發生了四川大地震!在我回到台灣之後,才知道在地震發生前,牧師曾經叫所有在中國的教友離開中國。知道這件事情的當下我非常震驚,想著我已經離開教會這麼久, 神竟然沒有放棄我,還把我當成教友來看待!

不過,我還是沒有因此回頭。二零零八年的時候,我再次去了中國,在東莞工作。在那裡,因著各種原因,我的尊嚴常常被踐踏,讓我只能夠頹廢於享樂中來麻痺自己。在這樣的煎熬中,我突然想起,過去在教會的時候,大家都會稱我為哥哥,既親切又不失尊重;相較之下,我現在在這裡被人看得比豬還不如。我感覺到我的靈像是一直被監禁在監獄一般,非常痛苦,所以,從那時候開始,我向 神獻上的禱告才有了真實的溫度。我禱告請 神不要垂聽我的禱告,因為怕 神的耳朵會爛掉,但是請 神垂聽所有努力在信仰事工上的弟兄姊妹的禱告,因為能在教會為信仰服事,真的是很不容易的事。

禱告之後,我突然產生想回去教會的念頭。我透過以前認識的一位弟兄,聯絡到在台灣的一位牧師。這位牧師告訴我一些應該悔改的部份,第一條,赫然就是:「沒有持守禮拜的罪。」我便跟 神禱告說:「如果我可以回去台灣的話,我至少會去禮拜的。」結果如此禱告一個月之後,公司突然說要收起來了,把我趕回台灣。回到台灣之後,我想起跟 神的約定,因此去了位在台南的教會。那時是2009年,禮拜話語的主題幾乎都圍繞著「悔改」。我跟該教會的牧師說,如果我下週還來做禮拜的話,就請幫我重上三十個論吧!然而,在我順利地聽了一課之後,就又因為找到在桃園的工作而離開台南到桃園去了。

我當時想,我已經講了義氣,遵守約定去做禮拜了,應該這樣就差不多了,可以不用去教會了吧!所以我就沒有特別詢問桃園哪裡有教會,想過不被信仰束縛的生活。

我去公司報到的第一天是禮拜一,總經理親自找我,叫我把我租的房子退掉來住公司宿舍,違約金就由公司幫我出。我住進去之後,發現宿舍一樓的沙發是白色的,而且沒有電視和網路,室友的個性也都很好,讓我有種跟教會弟兄一起生活的錯覺。當時我心想:『 神啊,不會吧!祢跟到這裡來了?』即便如此,我還是依然故我的繼續度過自我的生活。過了幾天,總經理又來找我,說因為我第一次來桃園,所以想叫一位課長帶我去逛逛,便和那位課長敲定了禮拜六的時間。中午時,我們準備要去吃午餐,突然,我看到一位我認識的牧師遠遠地迎面走過來,我跟課長正要走過去。在雙方的距離不斷拉近的此時,我想,我雖然認識那位牧師,但那位牧師並不認識我,其實我是可以裝作互不相識的;但在彼此交會的瞬間,我覺得應該至少要打聲招呼吧,所以我跟牧師打招呼,也跟旁邊的課長介紹這位是我的牧師。沒想到課長突然說了一句:「這是 神希望你明天去做禮拜!」我大吃一驚地看著課長,他接著說:「如果你不去的話,不然你來我的教會做禮拜好了。」原來這位課長是浸信會的基督徒。我當時心裡有一個很強烈的聲音,『這是最後通諜!』終於,我順服 神賜下的體會,當下便詢問了牧師當地教會的聯絡方式。

在這樣來回往復的過程中,我體會到離開信仰並不會讓我比較不辛苦;而且當你產生想離開的念頭,或是真的遠離 神時, 神不會放棄你,而是會以各種方式引導你回到祂的懷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