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洛賢記者 2023.12.23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攝理教會)(世稱)鄭明析(78歲)牧師被判處超過量刑標準的重刑。大田地方法院第12刑事部羅相勳法官於22日下午2點在230號法庭舉行的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攝理教會)鄭明析牧師審判中,以準強姦和強制猥褻等嫌疑判處23年有期徒刑。
已超過了大法院量刑委員會的量刑標準(有期徒刑4年~有期徒刑19年3個月)。
審判部發表宣判理由:「其對宗教弱者、犯罪弱勢的多數信徒進行了習慣性的性暴力犯罪,有計劃地利用了順從被告人的女性信徒的身心障礙狀態。」
並補充道:「被告人從調查機關到法院都否認犯罪,帶給受害者嚴重的二次傷害,多數相關證人在調查機關進行虛假陳述等,有組織地妨礙調查。」
一審宣判後,旁聽的信徒們痛哭流涕、強烈抗議並表達反駁。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攝理教會)教友協會立即在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表示:「鄭明析牧師並未受到依憑證據的公正審判,而是受到了輿論審判,Netflix播放的語音剪輯了女性呻吟、播放虛假字幕,我們直到真相大白為止都不會停止抗議。」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攝理教會)共同代表金大德強烈批判道:「鄭明析牧師的一審判決源於對『宗教和性犯罪』的強烈偏見,破壞程序正義,此結果甚至無視『無罪推定原則』和『罪刑法定主義』的憲法原則。」
金代表表示,「此次一審判決,我們因廣播媒體的歪曲、誇張、偏頗報導而蒙受巨大損失,在世人面前被打上負面形象的烙印,我們一直希望公正的審判能夠實現」,並說,「但在審判過程中,『無罪推定原則』被廢棄,甚至審判部無數次顯現出超乎常理的偏頗態度,尤其審判從公訴前提就以違反罪刑法定主義的『洗腦和無法抗拒』的不明確概念預斷來進行審判」,如此表達強烈遺憾。
基督教福音宣教會(攝理教會)教友協會代表郭東元指出,「鄭牧師的審判起因於吿訴人的單方面陳述,並沒有直接證據」,並表示,「更何況,告訴人退出宣教會時也完全沒有提及性傷害,經過4年多後才起訴『虛構事實』,這從旁印證了其他原因已充分介入。」
他說,「對於此次裁判部宣判的重刑、脫離常識的荒謬重刑宣判,我們無法接受」,並說「將發表聲明文,會在之後的二審過程中查明真相,證明鄭牧師無罪。」
在聲明文的最後,他表示:「正如黑暗會在光芒中原形畢露,謊言不可能永遠掩蓋真相,真相的力量很強大。為了揭開鄭明析牧師被掩蓋的真相,教友協會將會更加奮力前進。」
據悉,當天宣判後,鄭明析牧師方的律師立即判斷此為上訴理由,並於1小時後向法院提交了上訴狀。
引用出處: https://www.job-post.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91931